对于广大的南粤父老而言,“文化惠民”、“公共文化服务”这类词组或许多少还带了点距离感,但可以肯定的是,他们和这些字眼背后的内涵却是“零距离”。近五年来,他们对“文化”二字体会最深的大概就是:文化离自己更近了。无论是到博物馆看展览,还是走进戏院看演出,无论是全家老小齐参与的社区文化节,还是全省海选气氛热烈的“百歌颂中华”,自己的文化生活选择余地更大、质量更高了,接触优秀文化更容易、更方便,也更便宜了。在广东省文化厅五年来全力推进文化强省建设的背景下,“文化惠民”的一汪活水源源不断。
一、文化民生显著改善。公共文化服务加大力度,先后出台了《广东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1-2020年)》和《广东省文化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省博物馆新馆、省立中山图书馆改扩建工程、友谊剧院改造、广州交响乐团排练楼等省直文化重点建设项目先后竣工并启用,同时规划建设一批新的文化强省重点文化设施,提升了我省公共文化服务的层次和水平。全面完成了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省、市、县级中心(支中心)建设任务。大力实施基层文化设施全覆盖工程,扎实办好“文化民生实事”,至2011年底,全省有县级以上公共图书馆133个、文化馆(群艺馆)144个、国有博物馆161个,镇综合文化站、村文化室、文化站达标率达到70%;建成具有一定规模的文化广场5000多个,面积达200多万平方米,我省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在总量、单位平均面积、省市县镇村五级的覆盖率均处于全国领先地位。大力开展公共文化配送活动和公共文化流动服务等重点文化惠民工程,广泛组织开展群众文化活动,全省各级文化单位送戏下基层5万多场次。不断拓展以“流动图书馆”、“流动博物馆”和“流动演出服务网”为主体的公共文化流动服务。针对外来工等特殊群体加强了文化服务。组织实施全省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工作,在全国率先实现了“三馆一站”全面免费开放。牵头组织或参与举办了奥运会广东文艺演出、世博会“广东周”、广东省群众艺术花会、首届广东社区文化节、广东省第十届“百歌颂中华”、“二沙岛户外音乐季”等系列群众文化活动,丰富活跃了群众文化生活。2011年全省共组织庆祝建党90周年及纪念辛亥革命100周年文化活动近300场,在南粤大地营造了浓厚的文化艺术氛围。今年,为迎接党的十八大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的召开,省文化厅组织全省各级文化部门精心策划了近千场文艺演出、展览和活动,让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文化发展成果。
二、文艺精品创作有效提升。围绕全省庆祝建国60周年、建党90周年及纪念辛亥革命100周年文化活动等,抓好重点题材创作,加强近现代历史题材、广东名人题材、“海上丝路”题材、改革开放题材的创作生产,推出了一批优秀舞台艺术作品。舞剧《风雨红棉》、音乐剧《星》、杂技剧《西游记》等作品先后获国家专业舞台艺术政府最高奖--文华大奖。2010年在广州成功举办了第九届中国艺术节,我省文艺院团取得了多项全国性大奖。在亚运会期间举办了“亚洲音乐节”,来自亚洲的世界顶尖艺术家在十台高水平的音乐会上争奇斗艳,为亚运会营造良好的文化氛围,受到广泛好评。2008、2011年先后举办了第十届、第十一届省艺术节,推出了舞剧《骑楼晚风》、雷剧《雨仔落泱泱》、粤剧《三家巷》、话剧《与妻书》、粤剧《小凤仙》、《孙中山与宋庆龄》、《青春作伴》、山歌剧《合家福》、音乐剧《三毛流浪记》、舞剧《西岚卡普》等一批精品力作和舞台新秀。组织了优秀舞台剧目到省内各地进行巡演,让基层群众欣赏到文艺精品。
三、文化市场和文化产业繁荣发展。认真部署“创平安,保亚运”、“平安大运”、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等文化市场专项行动,开展了文化市场执法检查、校园周边文化市场、演出市场、网络文化、非法音像制品活动等系列专项整治工作,排查文化市场重点地区和突出问题,确保文化市场繁荣稳定。2011年我省文化市场没有发生一例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没有发生一例群体性暴力抗法事件,总体上保持了广东文化市场的健康、繁荣、安全。省文化厅获“全国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先进单位”,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获“全国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十大先进单位”称号。大力发展文化产业,围绕打造“珠江两岸文化创意产业圈”,制定了《关于加快珠江三角洲地区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通过巩固发展演艺、娱乐、影视、音像等传统文化行业,大力发展动漫、网络游戏、游艺、文化休闲等新兴文化产业,形成了门类齐全、品种丰富的现代文化产业体系,文化产业的总产出、增加值等多项指标连续多年位居全国前茅,规模总量占全国首位。大力发展文化会展业,着力打造中国(深圳)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中国(中山)国际动漫游戏游艺博览会等重点文化会展品牌,在国内外产生了积极而广泛的影响。
四、文化遗产保护成果丰硕。开平碉楼与村落成功申报为世界文化遗产,填补了我省空白。顺利完成“南海Ⅰ号”整体打捞并开展试掘工作,开世界水下考古之先河。实施了“南澳I号”沉船遗址水下考古发掘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完成了第三次文物普查野外调查,登记不可移动文物3。7万余处,其中新发现文物27110处,位居全国前列。2011年,我省接连荣获多项国家级文物年度奖,包括“全国博物馆十大陈列展览精品奖”、“全国十大考古新发现”、“全国十大文物维修工程奖”、“中国十大历史文化名街”、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等,囊括了国家文物保护领域的所有大奖,实现了历史性的突破。完成全省首次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已公布三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446项,其中129项成功列入了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粤剧、古琴艺术、中国剪纸3项入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公布了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904项、县级名录1355项,初步建立起国家、省、市、县四级名录体系。建立了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扶持机制。
五、对外文化交流合作深入开展。广东与120多个国家和地区开展了文化交流与合作,我省与外国、港澳台地区的双向文化交流量合共4651批、70216人次,居全国首位,获“2011年对外对港澳台文化工作突出贡献奖”。注重配合国家外交大局和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需要,加强央地合作,出色完成了一批规格高、影响力大的对外文化交流任务。每年春节期间,组织10多支艺术团队赴亚洲、欧洲、美洲、非洲等多个国家和地区开展“欢乐春节”文化交流活动。粤港澳文化合作特色鲜明,合作机制成效显著,每年广东对港澳文化交流的批次和人数占全国的一半以上。2010年以来三地公共文化服务和文化产业合作初见成效,签署了5个协议或合作意向书,确定了粤港澳32个交流合作示范点,组织实施了183个文化交流合作项目。对台文化交流取得突破,两地频繁交流高质量的文艺节目,文化产业合作逐步加强,2010年组织文化分团参加“台湾o广东周”系列活动,受到台湾各界好评。广州三年展、广东现代舞周、连州国际摄影年展等一批国际性文化专业交流活动凸现了品牌效应。同时,积极推动文化产品走出去,大力发展文化外贸。
六、文化创新成效明显。不断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实现了厅系统所辖全部经营性文化单位和4家国有文艺院团的转企改制。加快推进市县两级国有文艺院团转企改革,全省已有61家院团完成了改革任务。拓展公共文化流动服务的深度和广度,加强文化资源的横向流动,重点向基层倾斜,推进区域、部门以及行业之间的资源整合。组织珠三角文化部门开展文化共建共享活动,推动珠三角公共文化服务一体化。以科技手段做大做强“广东文化网”,建立了全国首家“网络文化馆”,推出“网上图书馆”、“网上博物馆”、“网上剧场”等系列数字化文化服务。鼓励建设民办博物馆、美术馆,促进文物博物和美术事业的繁荣发展。成立了广州交响乐团基金会,支持发展交响乐事业。成立了广东省文化志愿者总队,在全省积极开展文化志愿服务。
鼓励引导企业、集团成为重大文化艺术活动“赞助商”或直接参与承办,如吸引品牌企业支持赞助上海世博会广东周文化活动,与民营文化企业联合承办第八届全国杂技(魔术)比赛等。省人大常委会去年下半年先后审议通过了《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和《广东省公共文化服务促进条例》,加上前几年出台的《广东省文化设施条例》、《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办法》,标志着广东在文化立法方面取得了重大突破,走在了全国前列,受到了中央领导和国家有关部门的表扬。
扎实办好“文化民生实事”,让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文化发展成果,是省十次党代会以来广东打造“幸福文化”最切实的目标。围绕着上述目标开展工作的这五年,是改革开放以来广东文化建设力度最大、投入最多的时期,是文化建设发展最快、人民群众享受文化成果最明显的时期,也是广大文化工作者最受鼓舞、最能干事创业的时期。五年间,沿着幸福广东的文化惠民路线图,我们已经悄然驶入快车道。
文化广东成绩亮点纷呈:
至2011年底,全省有县级以上公共图书馆133个、文化馆(群艺馆)144个、国有博物馆161个,镇综合文化站、村文化室、文化站达标率达到70%。建成具有一定规模的文化广场5000多个,面积达200多万平方米,我省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在总量、单位平均面积、省市县镇村五级的覆盖率均处于全国领先地位。
广泛组织开展群众文化活动,全省各级文化单位送戏下基层5万多场次。2011年全省共组织庆祝建党90周年及纪念辛亥革命100周年文化活动近300场,在南粤大地营造了浓厚的文化艺术氛围。今年,为迎接党的十八大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的召开,省文化厅组织全省各级文化部门精心策划了近千场文艺演出、展览和活动,让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文化发展成果。
完成了第三次文物普查野外调查,登记不可移动文物3。7万余处,其中新发现文物27110处;已公布三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446项,其中129项成功列入了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粤剧、古琴艺术、中国剪纸3项入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公布了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904项、县级名录1355项,初步建立起国家、省、市、县四级名录体系。
广东与120多个国家和地区开展了文化交流与合作,全省与外国、港澳台地区的双向文化交流量合共4651批、70216人次,居全国首位。
实现了厅系统所辖全部经营性文化单位和4家国有文艺院团的转企改制。全省市县两级国有文艺院团已有61家院团完成了改革任务,占了一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