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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文化馆图片回顾 中山市文化馆地址 |
广东省中山市文化馆简介
中山市群众艺术馆于2011年9月正式改名为中山市文化馆,文化馆新楼座落于中山市东区博爱路五路2号,建筑面积7192平方米,楼高五层。内设展览厅2个,可供各类文化展览和其他实物产品展览之用;综艺厅1个,可作各种小型演出之用;舞蹈排练厅4个,内有钢琴、音响、投影等现代化排练设施;琴房16个,供钢琴及其他乐器教学用;录音棚1个,可录制各种伴奏音乐和舞蹈音乐;美术书画室4个,可供静物写生等美术训练用;还有电化教室及各类活动室一批,供市民学习及开展活动之用。
文化馆现有在编人员22人,雇员8人,馆长赵幼云,副馆长麦伟光、林凤群。部门设置分4个部门,即办公室、创作辅导部、活动策划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办公室。在市文广新局的领导下,凭着这些先进的硬件设施,市文化馆将群众文化活动扩展到全市城乡,除经常在大楼内开展阵地活动外,长期深入农村、社区,活跃群众文化生活,为我市文明建设发挥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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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任务
文化馆的业务宗旨为组织群众文化活动,繁荣群众文化事业。
文化馆的业务范围如下:
1、负责全市群众文化工作的业务指导,配合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利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形式,对我市城镇群众进行宣传教育。
2、负责组织策划全市城镇文艺演出、美术摄影展览、影视录像放映、各类文艺比赛等工作。
3、负责组织开展全市的业余文艺创作、业余文艺团体的管理,以及对各艺术门类骨干的培养辅导工作。
4、指导全市各镇区文化站开展各项文化活动,对群众文化进行理论研究和探索,编辑出版有关群众文化、大众科普资料的刊物。
5、组织文化交流团队进行文化交流,向上级选送文化交流作品。
6、组织实施并指导开展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认定、申报、保护、交流传播和传承工作;积极开展民俗民间的文化艺术遗产收集整理和保护等工作。
7、对公共空间设施场地实行免费开放,健全、完善与职能相适应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项目,并免费向群众提供开放。
8、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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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活动追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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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二)创作辅导部
(三)活动策划部
(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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