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飘四季—2010中山市民歌、民谣演唱大赛通知
有效期:2010-10-21 至 2010-12-12
各镇区宣传文化中心(文化站):
民歌、民谣是珍贵的传统文化,为了使中山的民歌、民谣得以发扬与传承,促进中山的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建设,中山市群众艺术馆和中山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拟举办“中山市民歌、民谣演唱大赛”。为让更多生活在现代城市的人们了解中山的民歌,感受其魅力,并参与到其发展与传承当中,活动定在中山凯茵新城文化广场举行。此次大赛同时也是为了配合珠、中、江、三地举办的民歌演唱大赛做好选拔工作。为此,特将本次大赛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歌飘四季—2010中山市民歌、民谣演唱大赛》
二、举办机构
主 办:中山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承 办:中山市群众艺术馆
协 办:中山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总 策 划:吕丽珠 中山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副局长
侯 莘 中山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社文科科长
策 划:王维岗 中山市群众艺术馆馆长
甘建波 中山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社文科主任科员
冯丹霞 中山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社文科主任科员
艺术总监:崔臻和 中山市群众艺术馆副馆长
统 筹:周大进 中山市群众艺术馆辅导培训部主任
林凤群 中山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办公室主任
评 委:聘请本省、市有关专家担任
四、比赛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0年10月18日—2010年11月30日止
比赛时间:2010年12月11、12日
比赛地点:中山市凯茵新城文化广场
1、初赛时间:2010年12月11日
上午9点、下午2点30分进行成人组初赛
2、决赛时间:2010年12月12日
上午9点进行少年组决赛,
下午2点30分进行成人组决赛
下午4点颁奖仪式
五、比赛内容及形式
凡是在中山地区流传的民歌、民谣(如咸水歌、客家山歌、鹤歌、东乡民谣等)均可参赛,可以以独唱、重唱、对唱、表演唱、小组唱等形式参加。
六、报名方式
1、本次大赛自愿报名(免费),各镇区选手在自己所属镇区宣传文化中心(文化站)报名。
2、各文化中心(文化站)、企事业单位组织节目参加比赛。
3、各文化中心(文化站)、企事业单位把所组织的节目在11月30日前填写好“2010年中山市民歌、民谣演唱大赛报名表”后,集中报交到中山市群众艺术馆辅导部。
(报名负责人:齐雅男、汪 荣 电话:88263706 传真:88263709)
七、比赛要求
1、凡居住在中山地区的居民均可报名参赛。
18岁以下为“少年组”;
18岁以上(包括18岁)为“成人组”。
2、演唱时间不超过6分钟,小组唱人数不超过12人,伴舞人数不超过10人。
3、初赛、决赛参赛选手均演唱一首歌曲(可以重复演唱)。伴奏方式可选择乐队或CD伴奏。
4、参赛选手要求服装整洁(最好穿演出服以达到良好效果)。
八、奖项设置
每组一等奖2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6名、优秀奖10名、并颁发证书、奖杯和奖金。
中山市群众艺术馆
二〇一〇年十月十五日
报名可下载以下表格
报名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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